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8年第10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5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
号牌种类 |
号牌号码 |
所有人 |
品牌型号 |
车辆识别代号 |
1 |
小型汽车 |
冀RN2244 |
李海建 |
长安牌SC1022BB13D |
LSCBB13D25G011934 |
2 |
小型汽车 |
冀RMM813 |
张庆川 |
吉利牌JL7100X2 |
LB37514S66H013613 |
3 |
小型汽车 |
冀RG8575 |
袁卫国 |
长安牌SC6331A |
LS4ABB0F11A052944 |
4 |
小型汽车 |
冀RH7081 |
王中亮 |
跃进NJ1042DB |
01226 |
5 |
小型汽车 |
冀RG0270 |
施玉林 |
长安SC1011 |
9844479 |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