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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8年第9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2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8年第9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22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小型汽车

冀RAC432

廊坊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长安牌SC6350C

LS4BCB0D02A137940

2

小型汽车

冀RG8691

祖艳军

五菱牌LZW6320

LZWPBCG0011074639

3

小型汽车

冀RG4628

孙秀芹

长安SC1011AG

LSCAA20F71A012214

4

小型汽车

冀RG3481

杨志民

天津TJ1010

94090037

5

小型汽车

冀RM2132

周克新

昌河牌CH6321

LKDB152281B040481

6

小型汽车

冀RNQ665

夏桂如

解放牌CA1013A2

LFWA12121AJA01223

7

小型汽车

冀R08711

龚文善

五菱110G

1031

8

小型汽车

冀R2G960

于春海

昌河牌CH7101

LKCAA2AB86H000566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