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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8年第5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8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8年第5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8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小型汽车

冀RV3292

许铁

长安牌SC6335

LS4BBB3F47G157502

2

小型汽车

冀RM0807

常炳生

福建FJ1045CP

002795

3

小型汽车

冀RGC976

周丽丽

宝来BORA 1.8AT

LFVBA21J733045764

4

小型汽车

冀R44328

常炳生

福建FJ1021

411812226

5

大型汽车

冀RG0509

常炳生

EQ1060G

9502201

6

小型汽车

冀RMD306

马清芝

凯马牌KMC3020A

LWU2LAE684KMC0109

2018年1月8日